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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证会通知书2018001(银河湾二期)

【发稿时间 :2018-05-11 12:08:00 阅读次数:

听证通知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编号:201801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》和《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》等规定,现就太仓驰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太仓市浏河镇新闸村1719组“银河湾花园二期住宅用房项目”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听证会召开的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8525(星期五) 下午2:00开始

地点: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底楼会议室

二、听证主持人、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、职务(身份)

主持人:李红艳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

听证员(暂定): 高仁明  民主党派

盛震鹏  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

     政协委员

 王玺茗  人民陪审员

宋伟伟  江苏至誉律师事务所律师

记录员:董长根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副科长

三、听证参加人

此次申请听证总人数是40人。根据规定,申请人数超过15人的,应推举不超过15人的代表。在本《听证通知书》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推举不成的,由本机关在5171330分通过公开方式抽签确定15名听证参加人。逾时未到场的,视为放弃听证权利,但委托他人代理的除外。

许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七人的代理人参加听证会。

四、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

(一)权利

 1.要求或者放弃听证;

  2.依法申请回避,回避申请程序详见《听证会回避与遴选规则》(详见本机关网站);

 3.可以亲自参加听证,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;

 4.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、申辩和举证;

 5.对证据进行质证,并有权在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到本机关法制科、规划科查阅、复印规划方案、批复等相关证据材料;

 6.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;

 7.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;

 8.查阅案卷;

  9.监督主持人是否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《听证会发言、辩论议事规则》(详见本机关网站);

10、其他权利。

(二)义务

1.按照本《听证通知书》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出席听证会;

2.依法举证;

3.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、听证员的询问;

4.遵守听证纪律;

5.遵守《听证会发言、辩论议事规则》;

6.其他义务。

五、旁听

本机关举行听证时,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,欢迎未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,接受监督。旁听人员没有发言权,确认为有必要发言的,可以纸条形式委托主持人宣读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在参加听证前,须作好以下准备:

1.携带身份证、利害关系人证明(如商品房买卖合同、房产证)等有关证据材料;

2.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,须办理委托代理手续。

3.仔细阅读、遵守并充分利用《听证会回避与遴选规则》、《听证会发言、辩论议事规则》,可能会更有利于维护听证参加人的合法权利。

4.充分的听证前准备,有理有利有节的发言,冷静理智的辩论,可能更有利于争取到听证员的理解和支持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   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511      


联系电话:53541715(法制科)